摘要:2018年底,宜州警方接到河池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转交一份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的举报材料,反映有一男子通过手机网络传播和贩卖淫秽视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方便了人们衣食住行的同时,也让不法分子有了更多的可趁之机。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传播贩卖大量淫秽视频,通过建立QQ群招募会员,逐渐演变成一种新的犯罪方式。
陆某奎被警方抓获。
2018年底,宜州警方接到河池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转交一份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的举报材料,反映有一男子通过手机网络传播和贩卖淫秽视频。接到举报材料后,宜州警方高度重视,要求由治安大队受理并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网安大队结合“净网2019”专项行动配合调查,力争及时侦破案件,净化社会环境。
2019年3月4日,经过前期的调查核实后,宜州警方及时立案侦查,并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陆某奎抓获归案。3月5日,陆某奎因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3月15日被批准逮捕。目前,陆某奎正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某奎指认传播的淫秽视频。
据查,陆某奎,男,今年44岁,宜州区庆远镇宜畔村大岭屯人。2018年10月份以来,陆某奎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上购买了一款手机APP及“卡密系统”软件,并在该手机APP安装了24个淫秽网站链接口,他利用“卡密系统”管理该APP,并建立5个QQ群共857人,专门用于宣传该手机APP及传播淫秽图片,以吸引群成员支付会员费使用该软件,会员费根据使用时限不同,收取20元到198元不等的费用。
至陆某奎被抓获时,已有133名会员使用该软件浏览淫秽网站,陆某奎通过QQ红包、QQ转账、微信红包、微信二维码、支付宝等形式收取会员费和入群费共计16000余元。案发后,陆某奎已让其妻子韦某某代其上缴了违法所得的16000元。
近年来,云盘贩黄传黄案件逐渐在社会蔓延开来,甚至形成系统成熟的犯罪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