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二、培育冰雪产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主动融入国家冰雪运动“南展西扩”战略,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结合青海高原的气候特点,规划建设集竞赛表演、教育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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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77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以体育产业为媒介推进全民健身、实现竞技目标、做大品牌赛事、促进融合发展,在我省体育事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凸显体育在谱写“中国梦”青海篇章中的特有作用,将成为新青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是青海体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的主要抓手。全省体育部门要统筹协调、借势而为,率先推进落实好《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加快发展具有青海特点的体育产业,为体育青海向体育强省的转变注入强大动力,做出更大贡献。
一、发展体育旅游
按照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结合青海省加快提升旅游业发展行动方案,以“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策引导”为抓手,开发运动休闲体验游、品牌赛事观摩游、景区度假康体游、极限挑战探险游、高原民俗体育游等,在完善“吃、住、行、游、购、娱”要素基础上,加快向“运、健、学”新业态迈进。加快推进核心景区、主题公园、旅游综合体等重点体育旅游产业发展,构筑“大美青海、生态户外”体育旅游品牌发展的新优势与新动能,积极推动“让青海人游青海,让旅游人玩体育”的发展目标。
1.协调省旅游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全省体育旅游发展座谈会和体旅融合发展大会,建立体育旅游协调机制,融合资源与渠道,对涉及健身休闲产业的相关体育旅游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事项,建立省内各民族特有的体育项目资源库和户外探险运动目的地风险等级信息库。(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2.设计全省3条徒步慢游线路(10公里至1000公里)和3条自驾游精品线路(青藏高原天路之约自驾车线路、大美青海避暑休闲线路、丝绸之路体育休闲带线路),结合赛事、景区,重点打造16个体育公园和10条自驾车旅游精品线路,指导每个市州各规划3条精品旅游线路。(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牵头,规划财务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依据职责配合)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康养基地,召开全省体育与健康发展论坛,鼓励开发生态温泉SPA、森林康体浴、藏医药保健、绿色食品养生以及休闲庄园养生等康养产品。(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牵头,规划财务处、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4.结合当地民间传承、民族传统和区域特色等民俗文化,培育以射箭、赛马、赛牦牛、轮子秋、摔跤、锅庄、押加、骑马点火枪等民俗体育旅游项目为特点的全省农牧民运动会、美丽乡村运动会、趣味运动会、民俗运动会等。(群众体育处牵头,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5.整合体育旅游资源,对接媒体平台,制订以健身休闲产业为主的宣传方案,提高体育旅游的知名度。(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培育冰雪产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国家旅游局《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主动融入国家冰雪运动“南展西扩”战略,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结合青海高原的气候特点,规划建设集竞赛表演、教育培训、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冰雪运动综合体,重点发展冰雪旅游,普及冰雪运动项目。
1.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8个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冰雪运动中心和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露营等多种健身休闲运动为一体的体育旅游度假区或度假地。(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配合)
2.以国际冰壶精英赛为重点,举办“全国冰壶锦标赛”、“大众冰雪季”、“激情冰雪节”、“青少年冰雪项目竞赛”和“阳光冰雪活动”等赛事活动,探索学校寒假与冰雪项目有序衔接,培育冰雪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依据职责配合)
3.对接冰雪运动发达省份,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交流互访,促进合作共赢。举办冰雪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为大众冰雪运动提供人才支撑。(群众体育处牵头,规划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局局后勤服务中心配合)
三、做强山地户外运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8部委《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和青海海拔梯度优势,推广登山、攀岩、徒步、露营、拓展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开发山上、路上、沙上、马上等运动项目,推动山地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和户外俱乐部建设,打造具有体育资源独特、地方特色浓郁、地域标志明显、文化内涵丰富的特色户外运动品牌。
1.鼓励专业体育运动组织、媒体策划运作山地户外项目,举办中国青海高原露营大赛,引导推广草根、驴友项目有序发展。(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2.成立青海省拓展运动协会,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规划财务处、人事处、局机关直属党委、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3.打造穿越青藏高原、三江源、柴达木、可可西里,沿青藏公路(西宁经格尔木、唐古拉至拉萨)、唐蕃古道、丝绸之路的骑行、徒步和山地户外运动线路。(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牵头,规划财务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依据职责配合)
4.组建青海省攀岩队和山地户外救援队。(竞技体育处牵头,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依据职责配合)
四、开发水上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9部委《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水上运动项目,全力打造赛事体系、商业承销体系、“互联网+”等构成的全产业链条,构建系统、专业、规范、健康的水域生态经济综合体。
1.协调发改、财政、水利、工商等部门,成立各级水上运动俱乐部和涉及水上运动项目的体育综合体,进一步扩大水上运动市场主体。(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2.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大青少年水上运动项目普及与培训,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互结合的开放式培养体系,创立高校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水上运动人才的新机制,带动大众参与水上运动。(群众体育处牵头,规划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配合)
3.协调发改、旅游、财政、环保等部门,规划建设全国水上运动示范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旅游培训基地。建设便民利民的水上运动设施和集旅游服务、运动娱乐、商业服务于一体的体育综合体。(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4.协调编制、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成立青海省水上运动协会,组建青海省皮划艇和漂流运动队,通过示范引领,普及水上运动。(对外交流处牵头,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竞技体育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五、推广航空运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9部委《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航空飞行营地和俱乐部发展,鼓励开展各类航模比赛,助力中学及高校、青少年航空运动发展。推广运动飞机、热气球、滑翔、飞机跳伞、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模型等航空运动项目,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1.协调经信、财政、交通、空管、安监等部门,打造航空飞行营地,发展高原航空运动,普及航空运动知识,扩大航空运动的消费人群覆盖面。(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2.举办高原无人航空器比赛和航空运动职业技能大赛,打造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展会,培育小型固定翼无人机和旋翼无人机发展,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高原航空运动项目。(群众体育处牵头,规划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竞技体育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3.协调旅游、经信、财政、国土、建设、交通、安监、空管等部门,以“体育+”为路径,加快建设空域(低空)旅游基地,在条件具备、优势明显的地区和旅游景区建设空域飞行器起降场所,开展景区高空观光、短距离航空体育旅游活动、短距离客运服务和农林科技服务。(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4.协调民政、教育等部门,成立热气球运动协会、滑翔伞运动协会等,鼓励航空飞行营地和俱乐部发展,鼓励学生创新,提倡中学及高校开展各类航模比赛,助力青少年航空运动的发展,培育后备人才力量。(群众体育处牵头,规划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配合)
六、加强汽摩运动
利用自然人文特色资源,推动汽车露营营地和中小型赛车场建设,加快发展青海汽车摩托车运动,打造高原特色自驾线路和营地网络。以青藏高原拉力赛和青海湖高原汽车拉力赛为引领,推动“互联网+赛车运动”,开发APP和其他新媒体产品,举办拉力赛、越野赛、场地赛、集结赛等,不断完善赛事活动组织体系,组织家庭露营、青少年营地、主题自驾等活动,大力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
1.协调旅游、民政、工商等部门,成立汽车摩托车运动俱乐部、各级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提高群众参与度与普及度。(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规划财务处、群众体育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配合)
2.协调旅游、财政、文化、安监等部门,打造竞技性较强的品牌赛事、古丝绸之路汽车摩托车精品旅游线路和青藏高原天路之约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目的地,开展群众参与度较高的汽车自驾游活动,培育兼具竞技性、观赏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竞技体育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3.协调人社、财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开展裁判员、管理人员、教练员、医疗救护人员的专业培训,打造适合青少年的汽摩培训课程、活动及赛事,形成固定的培养和培训模式。(群众体育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竞技体育处、直属机关党委、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配合)
七、培育体育消费
推动极限运动、电竞、击剑、马术、高尔夫等时尚运动项目健康发展。支持成立各级各类以时尚运动为主的协会与俱乐部,扶持相关体育创意活动,举办以时尚运动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推进“体育+”模式创新,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医疗、养老、农业、林业、航空、交通运输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
1.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市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农村可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与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配合)
2.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构建青少年课外运动锻炼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青少年培养体育爱好;引导中青年有规律地参加体育锻炼;发展体育舞蹈等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项目。(群众体育处牵头,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配合)
3.加快打造“智慧体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公益性建设,投入一批物美价廉的公共体育设施,保障大众体育锻炼需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给予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鼓励经营性体育场馆向社会公益开放。(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局后勤服务中心、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配合)
4.大力发展马拉松、自行车、网球、游泳、赛车、航空、冰雪、马术、射击、射箭、极限、房车露营、电子竞技、智力运动等具有前沿、时尚和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结合地域特点,大力推广武术、射箭、赛马等传统体育项目。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活动,以大型体育赛事为带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促进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融合发展。(群众体育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5.在环青海湖(县域)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环湖赛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多巴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到2025年,打造10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100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扶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建成8个产业集聚融合的体育产业园区。(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八、优化赛事活动
传承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学校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快发展以传统体育运动为主的各类协会和俱乐部。积极开发“一地一品牌”、“一行业一品牌”健身休闲和体育活动。扩大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的合作,引进各类顶级赛事活动。基本建立体系完善的健身休闲赛事活动框架,提升品牌赛事国内外影响力。
1.大力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体育运动项目。(群众体育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2.打造高水平、参与广泛、知名度高的体育赛事,大力发展专业赛事,不断丰富业余赛事,创新举办省内各市州环湖联赛。(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3.成立相关协会和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高原越野跑和彩色生态跑等赛事活动。(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4.邀请各地区、各类体育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举行青海省体育赛事交流大会,分享交流体育赛事经验、赛事赞助案例,举行冠名签约。(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多巴国家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九、优化资源配置
探索符合实际的健身休闲产业融合发展道路,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多种功能,整合优化政策资源,推进多种形式的产业融合。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推进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其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服务功能,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1.建立政府引领、部门支持、企业主导、金融服务、全社会关注、全人群参与的青海体育产业发展格局。(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2.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资源整合,建立高效有序的管理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使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多元化态势,推动体育资源有序健康发展。(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3.召开全省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加快培育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到2020年,省级单项运动协会达100个,每个单项运动协会打造一个品牌赛事,发展一批健身人群,带动一项产业发展。每个市州发展体育协会50个左右,每个县区发展体育协会30个左右,使综合性、枢纽性的体育社会组织“4+X”全覆盖。(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4.在试点单位建立体质测试站,开展体质测定,建立群众体质健康评价、分析数据库,研究设计健身指导方案和运动处方,实现体检和体质测试数据共享,逐步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市场化运作。与中医院合作,宣传、推介健身气功和中医养生、保健、康复知识和方法。开展全民健身与基层卫生医疗服务相结合的课题研究,探索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办好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推动体育融入生活,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5.把握国家公益彩票的基本定位、发展方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向,聚焦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三级彩票管理机制,抓好体育彩票专营、兼营店的发展,扩大增机布点规模。(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牵头,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6.推进体育场馆“所有权属于国有,经营权属于公司”的分步改革,实现“改造功能、改革机制”。鼓励场地设施、专业人才组建体育企业,推动体育企业连锁、联合和集团化经营。(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十、打造体育小镇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景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体育及健康产业发展水平和潜力等,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供给侧改革。以多种形式推进体育、健康、旅游、休闲、养老、文化、宜居等多种功能叠加,着力打造独具特色、健康幸福的高原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1.以小镇集聚区为中心,融合小镇区域内外山水资源、文化资源、农林资源、旅游休闲等资源,立足资源禀赋,突出地方特色、开展多元化户外运动,打造一批以“体”为基植入多元产业链、消费链的特色小镇。(规划财务处牵头,群众体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配合)
2.与旅游等其他产业相融合,以1-2个核心资源项目为引爆点,形成以休闲为核心的多个参与型体育项目,充分考虑不同年龄人群的体育需求,打造体育休闲、娱乐、教育等拥有完整谱系的项目集聚区。(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省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3.挂牌命名一批省级高原特色运动休闲体育小镇,并开展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讲座、现场观摩等形式,每年举办一次高原特色运动休闲体育小镇建设研讨会。(规划财务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规划财务处、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十一、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市州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按照目标任务细化方案,确保每项工作都动起来、干起来,早启动、早推进、早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沟通协调。各市州要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产业的协调机制,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密切配合,注重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共同研究健身休闲产业有关重要事项,细化工作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表,以时间倒逼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统筹推进健身休闲产业。
3.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清和把握好体育宣传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网络化、可视化、故事化,广泛宣传实施健身休闲产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和流程安排,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做出有穿透力、有思想、有内涵的新闻报道,为推进健身休闲产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体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媒体要深度融合,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尊重”“互动”“融合”“共赢”的体育宣传新格局。
4.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身休闲产业具体目标档案。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查、现场督查等形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全程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在督查中不断了解掌握新情况,分析研判新问题,推动解决新问题,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层层传导好压力、级级落实好责任,强化激励和惩戒机制,切实把干部的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促工作上来。
附件:推进落实青海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行动计划目标量化表
目标量化表请双击大图查看
审 核:王 敏
监 制:宋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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