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病弱群体违法经销保健品行为,提升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沧州市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百日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委,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厅局委“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整治保健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办等11部门决定,自2019年1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结合沧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保健”市场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整治“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病弱群体违法经销保健品行为,提升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
食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及化妆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
(二)重点场所及区域
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经营单位及宾馆酒店、会所、活动中心;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农贸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三)重点时段
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
(四)重点行为
重点检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美容服务及化妆品宣称具有医疗保健效果等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及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重点整治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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