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处了解到,按摩店人员用言语暗示顾客“想歪”,诱骗高消费的违法行为并不少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就在两年前判决过一起类似的案例。近日,其中一名被告的辩护人——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告诉记者,2018年4月26日,江宁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刘某9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某SPA馆忽悠男顾客办卡充值可以享受“特色服务”一案作出判决,认为SPA馆工作人员构成诈骗罪,并首次在判决书中使用“套路嫖”的说法。
7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处了解到,按摩店人员用言语暗示顾客“想歪”,诱骗高消费的违法行为并不少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就在两年前判决过一起类似的案例。南京的这起案例,按摩店工作人员的手段更为嚣张,不交钱的话,衣服都不还给顾客。
2017年7月,刘某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王府商业街某护肤造型店当店长,珊珊和丽丽是他的手下,主要负责为顾客提供“美容”服务。
据了解,这并不是一家正规的护肤店。当有男顾客上门时,珊珊等人会暗示他们有特殊服务,可以购买会员卡,店里会立即安排女技师领顾客前往专门的房间,单独进行按摩、涂抹精油等服务,价格数千至数万不等。有些男顾客想“歪”了,也不管价格有多贵,跟着女技师就往房间里走。
可等女技师按摩、涂抹完毕,要求结账时,这些男顾客傻了眼,才反应过来是自己理解错了。有些顾客碍于面子,硬着头皮交了钱,可有些顾客不答应,强烈要求退款。
每当有男顾客要求退款时,刘某、珊珊等人就“翻了脸”,称精油已经拆封使用,一分不能退。还威胁顾客,如果不付钱就不给走,或者告知顾客,存放在柜子里的衣服会被扣下,想出门只能光着身子走。
吵得凶了,自然有人会报警,但由于刘某等人掩饰得很好,男顾客也不好意思跟警方说自己想歪了,只争执精油费用的问题。所以,一开始警方上门调查,认为是顾客与商家之间的纠纷,努力劝说双方解决矛盾,并未察觉该店存在违法行为。可时间长了,警方发现这家店频繁与顾客发生矛盾,于是暗中调查。
2017年9月,警方将珊珊、丽丽等人抓获。刘某逃了两个月,于同年11月9日归案。
据了解,归案后,刘某等人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经查实,刘某等人强迫交易行为共三起,最多一笔是3万元,最少也有2000元。
江宁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珊珊、丽丽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他们能如实供述罪行、取得受害者谅解等行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其中一名被告的辩护人——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告诉记者,2018年4月26日,江宁区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刘某9个月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珊珊获刑8个月,罚金5000元;女技师丽丽的罪行较轻,获刑7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